教育部令第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04年3月1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周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Publ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516/20160516162530_75783.rar
教外办学[2013]91
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办学,提高 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
教外综[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自《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国家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中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