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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2-07-06 19:00  来源:    浏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 为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


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工大政教〔2022〕17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三章 推免工作阶段与时间安排

第四条 推免工作分宣传动员、预推荐、正式推荐和接收录取四个阶段。

第五条 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在每年春季学期期末前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第六条 预推荐阶段工作在每年8月份完成,不得提前。

第七条 正式推荐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年9月25日前完成(若教育部通知时间有变,以最新通知时间为准)。

第八条 正式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0月25日前完成(若教育部通知时间有变,以通知时间为准)。

第四章 推免资格与条件

第九条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历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

校教务系统记载的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

业前 20%(四舍五入计算),且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

(七)对于符合上述条件,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级奖励、成

果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奖励参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校政学〔2017〕16 号),其中,竞赛项目按照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当年最新名单为准。

(八)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章 推免工作程序

第十条  宣传动员工作

每年春季学期放假前,学院布置相关工作,做好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动员。

第十一条 预推荐工作

(一)每年8月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组织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支撑材料。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

(三)学院根据报名学生的专业素养积分进行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

(四)预推荐学生应满足本办法第九条除第六款外语成绩要求以外的其他全部条款,第六款中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第十二条 正式推荐工作

(一)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在预推荐名单中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并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公示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

(二)此轮公示名单中学生需要满足本办法第九条的全部条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全校正式推荐学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推免资格者,按学校公示差额排名向前递推。

(五)公示结束后,学校按学院分配的名额和公示排名最终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第六章 推免专业素养积分计算办法

第十三条 专业素养积分办法

专业素养总积分(满分120分)=专业成绩名次积分(满分100分)+外语成绩积分(满分5分)+学术素养积分(满分15分)

(一)专业成绩名次分积分办法(满分100分,见附件2)

(二)外语成绩积分办法(满分5分)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520分及以上)计5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计2分。

2. 雅思考试成绩达到 6.5,计5分;雅思考试成绩达到 6.0,计3分。

3. 托福考试成绩达到90分,计5分。

4.若学生符合2项(含2项)以上外语成绩积分条件的,取外语成绩计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三)学术素养积分办法(满分15分)

1.学术成果积分(满分6分)

(1)本科生在校期间发表的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论文,每篇计1分(独著或第一作者,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科生在校期间发表的CSSCI、SCI、SSCI和EI收录论文,每篇计3分(独著或第一作者,河南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科生在校期间出版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性著作的,每部计3分(独著或第一作者,标注河南工业大学字样);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计2分(前3名有效)。

(2)该项计分累计不超过6分。

2.创新创业竞赛积分(满分9分)

(1)创新创业竞赛计分项目以《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综合竞赛、单项竞赛名单》和高等教育学会最新公布的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内的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2)创新创业竞赛计分只计竞赛项目中的国家级奖励,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3。

(3)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计分,不重复计分。

(4)该项计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方能认定,累计不超过9分。

第七章 推免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应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咨询服务及申诉解释等工作,确保咨询、申诉渠道畅通。

第十五条 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名额推荐,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

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

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后续在校期间违背了本办法第九条第二、四、五条款要求,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如本办法与上级部门的最新规定冲突,以上级部

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国际教育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院发[2021]1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报名表

2.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专业成绩名次积分办法

3.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创新创业竞赛积分办法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