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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时间:2021-05-18 19:00  来源: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中心组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全面提高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素质和现代高等教育管理水平,根据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院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全面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为学院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及自身党性党风问题相结合。

二、学习内容

第四条 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的主要内容是: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理论;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及校党委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

5.党史、 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和国家有关科教兴国、人才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

7.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教育、管理、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推进改革开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所需的新知识;

8.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有关文件和必读文献。

通过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战略思维,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教育规律,提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学习形式

第五条 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主要以专题研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进行,同时运用各类学习讲坛、报告会、交流会、观看音像资料和展览等形式进行。个人自学是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指定书目, 自学参考书目,自觉钻研和探讨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并撰写学习体会。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第六条 中心组学习做到三个结合:学习理论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与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学习科学知识、管理知识与自己分管工作实际相结合。三个为主: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中心组集中研讨与个人发言相结合,以研讨为主;自主学习与专家讲座相结合,以自主组织学习为主。

四、学习任务与要求

第七条 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学校及学院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学院建设中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紧密联系全党工作大局,密切结合学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深入研究高等教育形势变化给学院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学院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教学第一线,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第八条 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年不少于 8 次,实施领导班子“五个一”制度,即每学年组织一次中心组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进行一次党纪党规专题学习、召开一次学院发展专题研讨会,深入教工支部或班级进行一次专题调研,读一本好书。学习时间一般定在星期二上午,每次学习不少于 2 个小时。

第九条 院党委每学期初根据校党委宣传部的安排和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中心发言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由院党政办组织实施。如上级党组织有重要指示精神需要学习传达,党委中心组学习可随时安排。学院党政办应做好学习记录、总结与归档,必要时应做好纪要和简报工作。

第十条 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要正确处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根据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安排个人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认真开展自学,积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形成认真学习、积极探索、民主讨论、求真务实的学习风气。

第十一条 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完成拟定的学习内容,结合分管的工作加强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内化,并做好读书笔记;集中学习研讨前要根据学习内容和中心议题认真阅读有关书目和材料, 作必要的调研,联系当前社会发展、高等教育发展以及学院发展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提纲;专题发言要紧紧围绕学习主题,勇于发表个人意见。

第十二条 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既要克服以工作研讨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又要避免就理论说理论、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做到聚精会神学理论、联系实际研究问题,保证学习质量,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认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学习管理

第十三条 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与请假制度、学习检查与学习档案制度、述学与情况通报制度。考勤与请假制度: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先必须向组长请假,事后要以一定方式及时补课。

院党政办做好考勤。每学期由组长通报一次学习考勤情况。学习检查与学习档案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对自身学习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重点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集中学习出勤情况;集中研讨发言情况;形成理论成果、取得实际效果情况。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述学与情况通报制度: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或学校年度考核述职测评会上报告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的情况;院党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中心组学习情况。

六、中心组成员组成

第十四条 院党委中心组成员由院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院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教学办主任、项目办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列席。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院党委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院党政办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落实学习计划的组织实施,同时做好中心组的有关服务工作,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讨论记录和材料归档等工作。

八、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国际教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时废止。


(院党委2017年10月27日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