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院于2022年5月6日进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普及工作。我院交由学生会生活权益部负责,受疫情影响,我部决定进行线上活动,积极配合国家及学校防疫政策,在确保同学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产安全教育。为做好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助项目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1.资助条件。我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不包含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即可申请,2011年毕业,2012年入伍的不申请。
2.学费补偿贷款代偿。2021年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3.退役复学生国家资助。2021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可申报2021-2022学年的学费补偿,以往学年未申报的,本次可补报。
(二)直招士官
1.资助条件。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包含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符合条件的直招士官学生,申报2021-2022学年的学费补偿或者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三)退役士兵
1.退役士兵资助条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国家教育资助。
2.学费减免申请。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
3.国家助学金申请。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和2021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
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本专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已享受一个教育阶段的资助后,不再享受下一阶段的资助。
二、申报流程
各学院要认真指导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在线申请(如登陆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入伍报名地的征兵办公室),按照个人实际情况,针对性如实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复印或由他人代签的申请表将视作无效,并要避免漏填和错填等问题出现。
因疫情或其他原因不能来学校办理者,请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可邮寄至学院相关老师处代办。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申请,避免出现遗漏情况。
(二)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日期前完成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办公室。
(三)学费补偿款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请保证该卡可有效使用。
(四)鉴于入伍的特殊性,申请人务必确保所填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如遇变更须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2022年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微信群”,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实名加入该群(学院+姓名),学校的相关附件、通知、工作进度也随时在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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