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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招生简章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24-01-10 18:00  来源:    浏览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河南工业大学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攻读我校研究生学位, 培养高水平国际人才。

一、招生范围及授课语言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优秀硕士研究生。

授课语言一般为英语,选择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推荐人选,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4)。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详见附件)

二、奖学金资助范围

1. 在校学费;

2. 校内住宿(博士单人间,硕士双人间);

3. 生活费(博士3500元/月/人,硕士3000元/月/人);

4. 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三、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至2024年2月20日。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申请,受理机构编码:10463。同时在河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haut.17gz.org)中填报信息。(详见附件。)

申请人应保证在线提交材料与原件一致。

第二步: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对所提交材料初审。

第三步:河南工业大学教学培养单位复审,进行笔试或面试。

第四步: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并上报人选。

第五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第六步: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通知学生录取结果。

六、注意事项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2.已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其他高校的申请人,请勿重复申请河南工业大学。

3.奖学金获得者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学习期限和授课语言。

4.录取学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注册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如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5.未按时取得相应毕、结业证书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奖学金生入校后须参加年度评审,以评审结果确认下一学年是否资助、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56280

Email:oedu@haut.edu.cn

网址:https://sie.haut.edu.cn/index2.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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