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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创新教师奖励实施办法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23-04-28 09:00  来源:    浏览

科技创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为推动我院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校政学2015[23]号《河南工业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各类竞赛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创新创意大赛、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等,按照学校文件奖励办法执行。

注:1、各类竞赛的特等奖对应本办法的一等奖,其余奖项依此类推(国家综合类竞赛除外)。

2、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由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