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文件
河工大政外〔2022〕16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培养经费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国际学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河南工业大学
国际学生培养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国际学生教育方针,为落实学校争创双一流高校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培养单位在国际学生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国际学生教育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制定遵守《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豫教外〔2021〕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 国际教育学院作为全校国际学生教育及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我校国际学生培养经费分配、经费预决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模式
第四条 国际学生各项费用收入全部用于国际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 国际学生经费预算是学校财务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核算,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 财务收支预算与管理
第六条 国际学生经费年度收入预算包括各类国际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培训费、国际学生政府拨款等收入。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入的资金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严格执行学校“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
第七条 学历生所交学费的40%、进修生所交的全部学费拨付给国际教育学院管理使用,学历生所交学费的60%拨付给专业学院管理使用。
第八条 国际学生经费年度支出预算包括国际学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支出、人员经费等,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大额发展性专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需单独编制项目预算。具体支出范围如下:
(一)业务支出。包括招生宣传及委托服务费用、教务与教学管理、课程与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学生管理费用、学生文化活动费用、学生公寓日常维修费及维护费、师资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费、校外人员和学生助理劳务费,以及其他业务支出等。其中,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教育部相关规定。
(二)人员经费。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第二课堂等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研究生、本科生、进修生等学生导师工作量津贴,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奖励,学院院内自聘管理人员绩效,学院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聘用校外管理人员薪酬等。
第九条 国际教育学院将加强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和分析,预算的追加、核减和调整按照学校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开支报销审批
第十条 拨付到国际教育学院的国际学生培养经费,由国际教育学院审批并按规定统筹使用;拨付到专业学院的国际学生培养经费,由专业学院按审批并按规定统筹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国际学生各项收费标准需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由财务处统一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国际学生各项收费票据必须由财务处统一提供,不得私自印制、自购票据。票据的申领、开具、缴 销和保管等流程要严格按照学校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河南工业大学来华留学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外〔2016〕24 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