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国际交流>> 正文
出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3-03-07 12:00  来源:    浏览


河南工业大学文件




校政教〔2017〕49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出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学校专门研究制定了《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国 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要求 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一七年九月十一


附件:

南工业大

国际教育学院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 )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鼓励国际教育 学院更多优秀学生出国学习,扩大学校、学院的海外知名度,设

“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适用对象

第二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适用于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

(以下简称“学院”)具有学籍并注册的在校本科生。

第三章 奖学金奖励金额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奖励金额见表一:

表一 出国留学奖学金奖励金额表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0000元/年

¥7000元/年

¥5000元/年

第四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符合《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中的条件和要求;

2. 学习成绩及外语能力符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方

大学的入学要求。

第五条 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 一等奖的学生在满足第四

条基础之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获得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方大学发放的正式录取

通知书;


2. 出国学习前雅思官方考试成绩6.0(含)以上;

3.在河南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学分绩点3.0(含)以上。

第六条 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二等奖的学生在满足第四

条基础之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方大学发放的正式录取

通知书;

2. 出国学习前雅思官方考试成绩5.5(含)以上;

3.在河南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学分绩点2.5(含)以上。

第七条 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三等奖的学生在满足第四 条基础之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院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合作方大学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奖学金申请办法

第八条  申请时间:每年3月份与国际教育学院的教育部中 外合作办学项目下出国学习申请同步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

校将于每年10月底前公布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第九条 申请材料:

1. 《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

2.出国学习前的河南工业大学最终成绩单;

3. 雅思成绩证明,

第十条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于每年8月30日前向国际 教育学院递交合作方大学入学确认书。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未在

规定时间到合作方大学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

第五章 奖学金评审与发放

第十一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二)学院成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为 国际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组长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担 任。评审小组成员由学校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

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三)国际教育学院项目办公室对申请者的资格、申请条件 进行初审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和材料报学院出国留

学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

(四)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 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奖学金评审结果

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第十二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发放。

第十三条 对于参加国际教育学院的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教育2+2项目的学生,出国学习第一年“出国留学奖学金” 的评审条件按照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出国学 习第二年“出国留学奖学金”的评审条件按照其在合作方大学获

得的学位等级评审,详见表二:

表二 2+2项目“出国留学奖学金”第二年评审条件

合作方大学学位等级

奖学金等级

一等学位

一等奖

二等学位

二等奖

通过

三等奖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河南工业大学国际

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主题词:国际教育学院 奖学金 管理办法 试行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