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文件
校政教〔2017〕49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出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学校专门研究制定了《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国 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要求, 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 日
附件:
河南工业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鼓励国际教育 学院更多优秀学生出国学习,扩大学校、学院的海外知名度,设
立“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适用对象
第二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适用于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
院(以下简称“学院”)具有学籍并注册的在校本科生。
第三章 奖学金奖励金额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奖励金额见表一:
表一 出国留学奖学金奖励金额表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0000元/年 |
¥7000元/年 |
¥5000元/年 |
第四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符合《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励规定》中的条件和要求;
2. 学习成绩及外语能力符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方
大学的入学要求。
第五条 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 一等奖的学生在满足第四
条基础之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获得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方大学发放的正式录取
通知书;
2. 出国学习前雅思官方考试成绩6.0(含)以上;
3.在河南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学分绩点3.0(含)以上。
第六条 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二等奖的学生在满足第四
条基础之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方大学发放的正式录取
通知书;
2. 出国学习前雅思官方考试成绩5.5(含)以上;
3.在河南工业大学学习期间学分绩点2.5(含)以上。
第七条 申请“出国留学奖学金”三等奖的学生在满足第四 条基础之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院中外合作办学
项目合作方大学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奖学金申请办法
第八条 申请时间:每年3月份与国际教育学院的教育部中 外合作办学项目下出国学习申请同步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学
校将于每年10月底前公布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第九条 申请材料:
1. 《河南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
2.出国学习前的河南工业大学最终成绩单;
3. 雅思成绩证明,
第十条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于每年8月30日前向国际 教育学院递交合作方大学入学确认书。如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未在
规定时间到合作方大学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
第五章 奖学金评审与发放
第十一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二)学院成立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为 国际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组长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担 任。评审小组成员由学校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国际教育学
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
(三)国际教育学院项目办公室对申请者的资格、申请条件 进行初审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和材料报学院出国留
学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
(四)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 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奖学金评审结果
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第十二条 出国留学奖学金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发放。
第十三条 对于参加国际教育学院的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教育2+2项目的学生,出国学习第一年“出国留学奖学金” 的评审条件按照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出国学 习第二年“出国留学奖学金”的评审条件按照其在合作方大学获
得的学位等级评审,详见表二:
表二 2+2项目“出国留学奖学金”第二年评审条件
合作方大学学位等级 |
奖学金等级 |
一等学位 |
一等奖 |
二等学位 |
二等奖 |
通过 |
三等奖 |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河南工业大学国际
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主题词:国际教育学院 奖学金 管理办法 试行通知
河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11 日印发